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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信托寻求发展 增资申请被据

时间:2017-01-18 众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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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监局近日发布最新公告称,对国民信托增加注册资本的请示不予批准。 目前,国民信托注册资本为10亿元,在行业内位于下游,仅能满足《信托公司条例》中的最低要求。部分相关人士指出,增资有利于信托公司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业务全面发展,一直没有走出发展困境的国民信托希望通过增资补足“弹药”寻求业务上的进一步发展。

针对不予批准的原因,北京银监局表示,经审查,国民信托此次增资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国银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因此不予批准。

据了解,《实施办法》中第七条主要是对信托公司出资人的相关规定。其中要求承诺五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北京商报记者注意到,国民信托因不满足上述规定中对股东方的要求而被银监会驳回增资申请。

事实上,国民信托股权转让风波曾令其频频受到各方关注。2014年中,佳兆业实际控制人郭英成从郑建源家族手中接过国民信托的控制权,后因佳兆业风波,数月之后,郭英成将手中持有的国民信托股份转让给生命人寿及其母公司富德金控。

不过,根据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出资人应当承诺三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短短不到半年时间,国民信托两易其主,违反了银监会的相关规定,并遭到了北京银监局的调查。

国民信托董事长杨小阳曾指出,近年来国民信托股东在不断变动,最早转让给佳兆业,那时围绕佳兆业的想法做了规划,但还没等规划确定,又转到一家金融机构生命人寿,金融机构又有新的想法,所以现在可以说还没有确定未来真正的方向。未来待公司外部股东清晰后,会认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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